2019-02-21
广场舞女性日常生活的群体互动与身份建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历史变迁,广场舞也成为个体追求自我生活方式的现实体现。广场舞不仅作为中老年女性进行体化实践的场域,还更是个体化社会群体身份建构的一种表征。作为体化实践的重要机制,中老年女性这一群体通过广场舞有效实现了身体展示、“集体”意义的编织及群体互动的分层效应。但在个体化社会,广场舞女性这一群体的社会身份呈现个体认同的符号化、社会形象的污名化及群体归属的情景性等悖论。为推动广场舞女性社会身份的正常化,需要建构包容性公民身份的发展路径,进而承认其平等的公民身份权利来实现社会的再嵌入。
文/吴理财 刘建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博士生
问题的提出
作为遍布城乡的娱乐及健身形式,广场舞在近几年忽然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中国社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广场舞”与“大妈”开始成为社会谈论的热门词汇,广场舞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尽管许多研究者认识到了广场舞是当前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产物,并对广场舞的社会功能及其带来的社会治理问题有较多的论述,但现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社会结构转型的宏大视野,相对忽视了广场舞背后的社会关系的耦合及冲突。本文试图将“身份政治”引入到广场舞的研究,在“社会关系、社会互动及社会身份”的三维框架下,分析广场舞女性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以此来阐述广场舞流行的时代背景;并在“体化实践”的视角下探讨广场舞的社会互动功能,进而研究个体化时代群体身份呈现的现实面向。
从集体到个体:广场舞女性社会关系的变迁
群众舞蹈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的表征,它和一个社会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社会结构、经济生活、居住环境、风俗习惯等密切相关,在群众舞蹈的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会凝结成为以社会关系为核心的文化类型。广场舞作为21世纪以来中老年女性休闲的一种方式,体现了社会转型背景下女性群体社会关系的变迁。
在现实生活中,个体所处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由于血缘、地缘而形成的先赋性关系与基于学缘、业缘关系而形成的获致性关系,二者的结合共同塑造了个体的现实定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转换的历史变迁,并开启了社会的个体化的历程,女性主义兴起。女性群体逐步从工作岗位和传统家庭共同体等传统社会关系机制中脱嵌出来;权界意识成长,女性的身份资格开始得到社会共同体的承认;同时,女性越来越注重自我利益的实现,开始积极追求自我的生活方式。
广场舞女性群体主要以40岁到65岁女性为主,大部分拥有集体生活方式的历史记忆。在流动的现代性的影响下,由于失去了集体和家庭等的庇护,中老年女性在获得自主性的同时也面临着新型社会结构的不确定性和社会风险,孤独感日益增长。此外,女性步入中老年阶段以后,会由于角色的转变导致个体情感及身体机能的衰退等问题,如何调适社会角色便成为这一群体的主要诉求。基于情感交流的纽带,她们逐步结合成为一个具有明确指向性的组织。由于社会期待与社会规范的弱化给予女性自由,她们投入到广场舞者角色的建构中,勇敢站上舞台,追求自己的权利。在这些女性心中,广场舞是一种身份的证明,证明自己是思想独立的个体,是现代都市化社会的一份子,广场舞日益成为妇女群体表现自我及社会关系重构的舞台。
尽管广场舞在新世纪以来就逐步在沿海城市流行,但其在全国盛行却是在2008年以后。在“健康中国”话语的引领下,国家提倡组织中老年妇女跳舞,以此来塑造中国的体育形象。国家话语的宣传有效刺激了广场舞在中国大地的兴起,并意外地激活了大妈这一群体的社会关系。随着政府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广场等公共设施为女性参与社会交往提供了公共空间。从家庭及各种单位脱嵌的中老年妇女,拥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形式,广场舞传遍全国大地,变成为中老年妇女休闲娱乐、日常人际交往的重要方式。
在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灌输等外力的助推下,广场舞成为民间自发组织的集体行动,是在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的一种“生活方式”,以公共广场等公共空间为依托,成为女性群体进行人际交往及身份呈现的中介,反映了中国社会从集体主义时代向个体化时代的转型。
体化实践:广场舞女性日常生活的群体互动
广场舞不仅是个体化时代社会关系变迁的表征,更是女性群体所构建的兼具公共性与私人化的社会舞台,有效实现了广场舞女性日常生活的群体互动及自我弥合。
(一)个性解放:女性身体的积极展示
广场舞作为一种新型的群体互动形式,作为个体基于自我意愿及需要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表征,在休闲娱乐中彰显了个体的权力话语。广场舞女性在进行自我表演的同时,也在进行积极的身体展示,不仅传达了对传统女性身体审美观点的对抗与抵制,而且再建构了身体话语的审美化及仪式化。
(二)惯习操演:“群体仪式”的编制
“惯习”作为行动者过去生活经验的积淀,它依靠身体使社会记忆得到传承,在惯习操演的实践过程中,推动了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及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中老年女性大多经历了集体主义时期的光辉岁月,形成了集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及行为习惯,这使得她们更倾向于在群体中寻找存在的归属感,但集体主义的消解使得她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惯习操演”成为中老年女性社会互动的重要机制。
广场舞在公共广场的流行,依托集体舞蹈的形式刚好契合了中老年女性的情感结构,在群体互动的过程中有效激发了中老年女性这一群体共同的集体记忆,在惯习操演中建构了一个社会交往的场域。她们通过“共享故事”的编织来激活集体记忆,进行群体仪式的建构,再现了一种集体文化氛围。
(三)“圈层互动”:社会边界的重构
社会互动作为个体社会交往的主要场域,不仅与社会结构或者社会组织有关,更与维持这种情景定义的互动密切相联。广场舞通过有效划分男性与女性、群体与群体、舞者与观者的边界,推动了社会边界的重构与区分。
首先,广场舞进行了男性与女性的区隔。在广场舞这一休闲场域,女性占据着主导地位,中老年女性通过群体娱乐消解了基于社会整合系统之下的群体歧视,设置了男性群体加入广场舞队伍的障碍,在广场中掌握了“放松自我”的主动权。其次,广场舞发挥了休闲群体的分层效应。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性的休闲娱乐方式,代表了普通大众对于生活方式的追逐,在广场舞群体内部,有主要领舞者、骨干成员及普通成员等,不同的角色代表了不同的边界及社会地位。通过建立群体边界,特别是限制男性及年轻女性的加入,能使社会大众保持对于表演者的神秘感,“大妈”这一称谓也就成为了社会大众想象的创造物。
“想象的共同体”:广场舞女性社会身份的建构
在公共广场这一舞台上,广场舞女性在传递情感价值及进行自我表演的过程中,还在进行共同体的建构。但由于社会对于女性群体的偏见及流动的现代性的影响下,符号化的个体认同、污名化的社会形象及情景性的群体归属感等面向不断显现,广场舞所呈现的社会身份仍然是一种情景性的想象,无法使脱嵌的个体实现再嵌入。
(一)“符号化”的个体认同
“身份是一组有力的社会安排,在这种安排里,人们建构有关他们是谁,他们如何联系和对他们发生了什么的共享故事”。在现实生活的人际互动中,社会个体的自我认同需要通过角色互动来呈现。
中老年女性群体面对身体及心灵上的衰退以后,在社会上被标签为“弱者”,在社会系统中的影响力不断减弱,广场舞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是广场舞女性积极追求社会地位及认同的重要机制,是对生命历程重新争取个体权威的积极尝试。个体凭借广场舞及公共广场,进入广场舞中的互动情景,在行为上遵守这一具体空间的规定,并通过整齐划一的动作产生出各式的符号与他人互动,在互动及符号传递中建构自我角色。广场舞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活动类型,妇女参与广场舞的过程也是妇女追求个性解放、追求性别平等的历程,但强制性的集体主义生活虽然被市场化、理性化的现代性所消解,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张力仍然存在。基于体化实践基础上的广场舞女性群体,尽管在群体互动过程中产生了对于自我的认同感,但在流动的现代性及陌生人社会的氛围下,由于脱嵌化的个体带来了同质化的因子的流失,广场舞大妈在走出广场以后仍然要面对孤独、失落及社会的疏离,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渴望基于传统共同体的亲密关系,个体认同越来越呈现碎片化的倾向。
(三)情景性的群体归属感
在现代社会,流动性及个体化作为社会关系的典型特征,漂泊不定的个体身份的建构需要群体归属感作为依托。
在广场舞这一想象的情景空间,通过角色重塑及共同表演等机制,让广场舞女性通过这些机制建构了一个情景性的共同体,而这些情景性的机制所形成的群体互动,让广场舞女性产生了情景性的归属感。广场舞为中老年女性排遣孤独、释放自我及寻求精神慰藉提供了有效途径。但这并不能掩盖中老年女性内心的焦虑与孤独,在这种情景性的人造的“共同体”内部,这种基于群体宣泄的归属感仍然是虚拟及缥渺的,在欢腾的宏大场面消解以后,广场舞所带来的群体归属无法真正生成持续性的身份认同,流动的现代社会使群体的集体生活在稍纵即逝的背景下无法长久,无法使脱嵌的广场舞女性有效嵌入社会共同体之中。
(三)污名化的社会现象
在现代社会,在文化民主浪潮的影响下,现代公民身份权利开始得到世界各国的尊重,身份边界的鸿沟开始得到一定的弥合。但与此同时,文化不民主化现象仍然得到延续,各个阶层之间、性别之间及群族之间的边界鸿沟仍然存在。
广场舞作为中老年妇女追求自我的现实表征,是个体解放的现实体现,但在社会这一大舞台中,表演所建立的社会印象却娇嫩而脆弱,由于广场舞所呈现的符号被社会所误解,人性化自我与社会化自我的转换却未得到成功。由于广场舞所产生的扰民事件,在现实中没有相应的法律给予明确,权利冲突主体之间的权利边界难以清晰界定,目前尚未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治理制度及精细化的治理体系。这些互不相宜的事件经过集合以后,导致了广场舞及大妈的社会形象的“污名化”。
因此,在中老年女性身份建构与调适的过程中,由于广场舞群体尚未被社会真正所接纳,并在流动的现代性的影响下,身份不平等的面向仍然在社会变迁中得以延续。
结论与讨论
广场舞作为我国社会关系变迁的现实表征,是社会多元文化背景下女性亚文化的产物,代表了女性群体逐步从传统社会关系脱嵌及积极追求自我生活方式。但面对广场舞女性社会身份“污名化”的悖论,如何让中老年女性群体拥有平等的休闲权利,让他们通过休闲娱乐来获得自我解放及自由,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老年女性作为社会平等的个体,其权利应该被他者尊重。为了避免广场舞女性集体身份及活动的污名化,社会应该获得承认广场舞女性集体行动的权利,通过法律的赋权让其成为一个“有意义的他者”被社会接受,建构包容性的身份来实现群体之间平等的公民身份权利。
但女性平等公民身份权利的获取作为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的赋权不会自动带来女性群体平等的公民身份的建构,它还植根于生活世界主体间的联结中,公民身份的另一要素即责任也需要公民之间的相互承认,公民自觉承担起对社会共同体的责任,在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社会的协商机制建设来建构公民的主体性。
在个体化社会,生活政治更多的是以追求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面孔呈现,而这种追求需要社会的协商与承认,通过在社会交往领域有效嵌入民主协商的话语,进而实现个体化社会群体互动的正常化,通过社会的协商机制的建设建构包容性公民身份。
将平等的理念与民主协商的精神有效结合,让社会大众在公共领域相互交往及协商,在性别政治领域逐步消除不平等因素,让每个个体及阶层参与到公民身份的建构之中,从根本上消除那种基于性别标签的权利不平等,并在开放与包容的社会环境下,通过公共性的重构来重新建立社会信任体系,进而保障中老年女性平等的公民身份权利。
本文原载于《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为方便阅读,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