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宋磊:中国式经济民主之争中的“主义”与“问题”
在除去意识形态的屏蔽,进入具体问题层面之后,我们很可能发现左右两翼的对立并非是不可调和的,而那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民主方案有可能为破解当前的改革困局提供机会。
文/宋磊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平等和自由是政治哲学中的一对关键范畴。作为其在经济思想领域的对应物,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之间似乎存在张力。因此,与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也存在关于经济民主的争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的表现形式及其背景都是特殊的。
在中国,经济民主论经历了三次热潮。第一次热潮出现在1990年代初期,主要倡导者是林子力、蒋一苇等学界前辈。这一时期的经济民主论局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界,没有在思想界产生明显的影响。第二次热潮由崔之元在1990年代中期推动,并引发了自由主义者的激烈回击。这场争论在《读书》《二十一世纪》等刊物上展开,被视为新左派浮出水面和知识界开始分裂的标志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左派主将连续地围绕经济民主或社会民主阐发立场和展开论述,经济民主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具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左右两翼在1990年代进行的直接交锋,第二种形式是左右两翼在近期展开的间接对抗。近年来,自由主义者在经济民主论的第三次热潮中集体缺席,其结果是后者成为新左派的独角戏。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两派在这一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实际上,在对立格局已经固化而且经济民主成为新左派所主张的民主的核心内容的情况下,自由主义者并没有改变立场,他们的缺席应该被理解为“默杀”或“腹诽”。换言之,经济民主之争仍然在持续,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而已。很明显,和当下的怪异对阵相比,90年代的激烈争论的建设性要高一些。
作为左右两派在经济民主问题上的一次全面交锋,20世纪90年代中期两派的争论主要围绕“在当下的中国提倡经济民主究竟是‘制度创新’还是‘制度复旧’”以及“鞍钢宪法”的背景和效果等问题展开,没有深入地讨论推行经济民主的具体途径。更为重要的是,除个别例外,关于经济民主的近期研究仍然没有涉及具体的政策设计,而是停留在原则论的阶段。崔之元关于“国有资产收益归公”或“全民分红”问题的讨论当属为数不多的例外。但是这些讨论也是高度理论化的,并没有具体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一言以蔽之,无论从论战的表现形式,还是从论战的主题来看,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都具有中国特色:这一论战既反映了中国思想界左右对峙的基本格局,也体现了中国思想界避实就虚的论述风格。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倡导以对话来实现左右两翼的和解并形成共识。但是,这些努力收效甚微。在这样的环境下,沟通左右两翼关于经济民主的认识似乎无异于天方夜谭,任何试图从中立的立场来讨论经济民主问题的人都可能动辄得咎。然而,对于思想界的健康发展而言,左右两翼的相互激荡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泛左翼的一员,笔者对新左派关于经济平等以及经济平等与政治民主之间的关系的持续关注一直怀有敬意。同时,笔者也注意到自由主义往往被有意或无意地误读,而且自由主义阵营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派别。更为重要的是,在笔者看来,在除去意识形态的屏蔽,进入具体问题层面之后,我们很可能发现左右两翼的对立并非是不可调和的,而那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民主方案有可能为破解当前的改革困局提供机会。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学界关于经济民主问题的讨论横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主题纷繁,内容复杂;崔之元等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近期研究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因此,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不是本文可以胜任的任务。本文的目的只是从平等——经济民主论的逻辑起点——出发来讨论阻碍新左派和自由主义者就经济民主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的意识形态背景,展示被意识形态之争屏蔽的、可以让两派展开讨论的具体议题,推动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民主政策的落实。
在中国式经济民主之争背后,存在着两组“主义”的对决。其中一组“主义”的对决的影响是直观的,而另外一组“主义”的对决的影响则是隐秘的。正是这样两组“主义”的对决左右了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的走向,并使之具有中国特色。
第一,中国式经济民主之争是精英主义民主观和大众主义民主观之间的对抗的表现。精英主义民主观依托的是熊彼特以来的主流民主理论,强调以竞争性的周期性选举为核心的多党间对抗和结构性制衡;大众主义民主观继承的是卢梭和马克思的民主观念,其要点在于“人民主权”或“人民民主”。很明显,这样两种民主观之间存在强烈的张力。萨托利正是从前者出发,将经济民主斥为“放浪形骸的概念”,而王绍光也正是依据后者将现代西方国家的民主实践视为对古典民主精神的背叛和矮化,是背离“真正的民主”的“赝品”。在这样两种几近南辕北辙的民主观支配之下,论战的双方自然很难进行有意义的讨论。
主流民主理论之所以可以称为精英主义民主观,是因为其建立在代议制的基础上。在主流民主理论的框架之下,政策的制定只能由选民选出的少数代表完成。类似的,卢梭和马克思的民主理论之所以可以称为大众主义民主观,是因为其试图建立一种可以让众多平民直接参与或发挥更大作用的制度框架。在主流民主理论家看来,所谓民主主要指政治民主或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其他形式的民主,比如韦伯夫妇倡导的产业民主和社区自治意义上的社会民主,不但和政治民主不在一个层次之上,而且只有在存在竞争性选举的前提下才有讨论的必要。更为重要的是,主流民主理论家认为,所谓经济民主远远超过了产业民主和社会民主的范围,其本质是一种“共产主义经济”,是对政治民主的彻底否定,持精英主义民主观的学者排斥经济民主议题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相反,在新左派看来,古希腊民主是民主的源头,其特征是以抽签选举和公民大会为代表的直接参与,所谓现代民主不但通过在民主之前附加“自由”和“宪制”来限制民主的范围,而且通过代议制和竞争性选举来排斥大多数人的参政机会。在这样的逻辑之下,他们主张重建古希腊意义上的民主,即推动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并主导的民主。但是,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在人口远远超过古希腊的现代国家推行直接民主。尽管新左派理论家们试图在现代社会重新挖掘抽签式选举的价值,但是这种思路的可行性显然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经济活动和广大民众直接相关,所以经济民主自然成为新左派极为重视的议题。
第二,如果说两种民主观的对立塑造了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的基本格局,那么“市场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分殊则将两派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进一步放大。这里所说的“市场主义”是指中国多数自由主义者的市场观。这种市场观推崇私有制和自由竞争,主张政府的介入应该局限在健全法制基础和维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因此,这种观念的持有者强烈地反对国家对于经济自由的限制。客观地说,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这种市场观不同于所谓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但是这种观念基本上是以美国型市场经济为主要参照系的。在下文中我们将会看到,这种认知模式严重地影响了自由主义者对于经济民主问题的思考。
精英主义民主观和“市场主义”之间的联系是自然的,但是国家主义在逻辑上却并不是西方新左派理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相反,对斯大林主义的批判正是西方新左派兴起的基础之一,西方新左派理论家之中与国家主义保持距离、甚至对其采取排斥态度者亦不乏其人。然而,中国的新左派理论家们在整体上却对国家主义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看来,这种热情只能形容为异乎寻常。
首先,尽管新左派理论家们并没有否定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对于市场机制之中存在的问题的批判却构成了他们的研究的出发点。这一点在崔之元那里得到了最为理论化的论证并在王绍光那里获得了最为充分的展开。在崔之元看来,公司有限责任制、中央银行制度和破产法在美国经济中遇到的挑战意味着西方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预算软约束”现象,“看不见的手的范式”不是完美无暇的。因此,彻底的私有化不是最好的出路。相反,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下,保留国有企业并开展包括合作社在内的多种经济形式之间的竞争才是理想的方案。如下文所述,崔之元主张的宏观的和微观的经济民主在相当程度上分别和国有经济以及合作社所体现的组织原则高度重合。因此,他的上述论述实际上指出了市场经济的缺陷意味着中国需要走经济民主之路。很明显,由于为蒲鲁东意义上的经济民主预留了空间,所以他的上述论述并不直接指向国家主义。但是,同样明显的是,这样的论述方式也为国家主义打开了大门。实际上,崔之元关于经济民主问题的近期论述更多地着眼于国家的作用。相对而言,王绍光的一系列研究强调中央政府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强化财政能力和集中权限,以回应变化了的中央-地方关系以及抑制市场化所产生的问题,其国家主义色彩更为明显。
其次,一般来说,市场、国家和社会是市场经济中的三种主要协调机制,因此,对于市场机制的批判并不必然导向国家主义。但是,对于市场机制持保留态度的中国新左派理论家对公民社会的负面评价则显现了其国家主义立场。
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那里,公民社会的发展是连接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关键中间环节。换言之,公民社会的发展构建出对政治权力的“社会制衡机制”,从而为多元主义民主奠定了组织基础,而“一个独立于国家的多元的、自我管理的公民社会,是民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从托克维尔到达尔的民主思想的精髓。但是,在中国的新左派看来,公民社会理论忽视了阶级因素,高估了公民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制约功能,其意识形态的基因是自由主义。他们进一步指出,公民社会的发展或许可以提高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但是未必可以带来民主,问题的关键在于推行“站在人民立场的国家干预”,改造公民社会。
上述两组对立的意识形态叠加的结果是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呈现出特异的形态:这种叠加使左右两翼在经济民主问题上表现出结构性的对立,而这种对立使双方难以对什么是经济民主、为什么要推行经济民主以及如何推行经济民主等三个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并达成共识。
对新左派来说,什么是经济民主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依据新左派学者的定义,在宏观上,经济民主旨在将“人民主权”贯彻到经济领域, 使各项经济制度依据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建立和调整;在微观上,“经济民主”旨在促进企业贯彻后福特主义的民主管理, 依靠劳动者的创造性来提高经济效率。上述定义既有描述型定义的成分,也有揭示型定义的特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逻辑上,为什么要推行经济民主这一问题先于什么是经济民主而存在。就笔者的阅读范围而言,除王绍光的简略分析之外,新左派似乎没有直接论述为什么要推行经济民主。在王绍光看来,推行经济民主的原因有二。第一,人类生活的很大部分是在工作场所度过的。因此,如果没有工作场所的经济民主,那么即使政治生活是民主的,人们还是无法达到自由的状态。第二,经济民主的缺乏将导致收入、地位、掌握的信息等方面的差距,并进而影响政治民主的实现。
从王绍光的上述分析和新左派的相关理论工作出发,我们可以大致推导出他们支持经济民主的理由,那就是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换言之,对于新左派而言,推行经济民主既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前者指“人民主权”必然要求在经济制度方面贯彻民主原则;而后者指经济民主、特别是微观层面的经济民主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但是,下文的分析表明,在当下的中国,从平等出发来论证经济民主的必要性不但将在逻辑上产生一些新左派所忽视的问题,而且会受到生产方式变迁所带来的挑战。
如果将平等视为推行经济民主的最为重要的理由之一,那么对于中国的经济民主论者而言,两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将不可避免地浮现出来。首先,如果说平等原则在经济领域中具有无法妥协的关键地位,那么我们必须同时处理经济领域中的三种平等,即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平等、劳动者阶层内部的平等以及资本和资本之间的平等。然而,新左派重视的仅仅是第一种平等,即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平等,对于其他两种平等则基本没有进行讨论。如果说后两种平等只在逻辑上存在而在现实中没有意义的话,那么这种处理方式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问题在于后两种平等不但在其他国家的经济民主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在将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平等以及劳动者阶层内部的平等纳入视野之后,我们可能很难断言“宏观层面的经济民主”特别是垄断性国企的存在是否真正符合劳动者的利益以及是否能够减少经济不平等。因此,新左派对于经济民主的类型的把握不但可能无法与西方国家的实践对接,而且可能脱离了中国的现实。
其次,如果我们能够证明基于经济平等原则的经济民主必然或者可能提高经济效率的话,那么经济平等将是支持企业内部的经济民主的一个“强理由”;可是,如果我们无法完成这种证明,那么经济平等对于企业内部的经济民主的支撑将大大减弱,可能将只具有经济伦理上的意义。实际上,我们注意到,在新左派关于经济民主的早期论述中,经济民主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占有重要地位,而新左派近期的论述重点似乎正在偏离生产领域,转向所得分配或经济民主的伦理基础。
如果说中国经济中存在垄断,那么垄断的主体主要是国企。在自然垄断行业之外,国企的垄断地位往往是行政准入制度的产物,而这种垄断的本质当然是资本之间的不平等。一般意义上的反垄断法是对资本之间的不平等的调整,但是我国的反垄断法却为国企设定了特别的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资本之间的不平等。因此,如果将经济平等作为经济民主问题的逻辑起点,那么国企的垄断问题将是无法回避的。然而,遗憾的是,新左派不但没有将国企的垄断问题视为经济民主议题的一部分,而且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在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不容忽视:坐视国企的垄断不但是对资本之间的不平等的纵容,而且是对劳动者阶层内部的不平等的放任。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民间资本的歧视也是对附属于民间资本的劳动者群体的歧视。进一步地,对于附属于民间资本的劳动者群体的长期歧视,当然不利于劳动者作为一个阶层的团结。中国网民对国企员工,尤其是对垄断型国企的普通员工的攻击正体现了这一点。因此,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强化劳动者阶层的团结为己任的左派学者有义务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
新左派学者没有触及国企垄断问题的原因可能是他们假设国企的效率更高,因此国企的垄断是可以容忍的“必要的恶”。然而,在学术界对国企的整体效率提出严肃的质疑之后,即使是坚决地拥护国企的经济学家也没有提出全面而有力的反驳。因此,这种整体性的忽视只能归因于上文提及的意识形态对问题意识所产生的屏蔽,即新左派学者的国家主义倾向让他们无法从经济民主的视角去把握国企的垄断问题。
关于国企存在理由的论述数量众多,但是大多不得要领。笔者认为,只有在开发出原创性的管理经验并成为制度示范者之后,国企的存在才能够真正被正当化。然而,除了一些局部性的试验之外,国企在整体上并没有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真正的进展。令人惊讶的是,近年来影响巨大的中国模式论完全没有涉及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模式论者所重视的国企在制度和管理层面的创新。这一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后者乏善可陈。
从经济民主的角度提出国企的垄断问题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是解决国企问题的唯一选项,虽然部分国企的长期无所作为已经使其正当性越来越低。在笔者看来,在企业内部推行经济民主并展现效率上的优势是国企证明其正当性的途径之一,也是思考如何在当下的中国推行经济民主时所应该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东亚的经济民主实践中,作为丰田生产方式的核心,企业层面的经济民主被国外的左派学者反复提及。严格的经济学论证表明,至少在1990年代中期之前,这样的经济民主确实有助于提高效率。类似地,众多政治经济学家也对德国的产业民主(industrial democracy)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层面的经济民主之所以能够在当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是与当时的主流生产方式的特征密切相关的。在当时的主流生产方式之下,现场工人形成了企业特异性技能(firm-specific skills)或产业特异性技能(industry-specific skills),而不是在任何行业均适用的普通技能。这种企业特异性技能或产业特异性技能对于企业产品品质的提升以及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具有关键意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企业层面的经济民主才具有了经济学依据。
但是,世界经济中的主流生产方式在1990年代中期之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与这样的变化相关,在当下中国企业的生产现场之中,劳动者的脱技能化越来越明显,很多岗位上的劳动者的技能基本上是普通技能,不再构成企业超额利润的来源。这样的变化未必完全封闭了我国企业推行经济民主的空间,但是却对中国的经济民主论者提出了挑战。然而,新左派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上述问题,更谈不上作出有效的分析。在笔者看来,新左派没有重视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近年来这一派别的国家主义色彩越来越明显,而国家主义的宏大视角使他们很难注意到企业层面的变化。
除上述问题之外,近年来,中国新左派理论家对于在中国推广以法团主义为中心的具有社会民主主义特征的经济民主的兴趣似乎在降低,对“超越”社会民主主义的经济民主选项的兴趣则在上升。这一现象的出现恐怕和新左派近年来与中国模式论者的结合不无关系:毕竟社会民主主义具有比较明显的普世价值色彩。达尔是正统民主理论家中对经济民主问题进行过系统论述的少数学者之一,但是,他的相关论述没有被新左派有效地运用。这一意味深长的现象至少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意识形态之争对于中国的经济民主研究的影响。其实,达尔也属于中间立场的自由主义者阵营。类似的,尽管佩特曼关于经济民主问题的研究是这一领域的经典,但是中国的经济民主论者也没有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兴趣。或许,佩特曼或多或少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与其作品在中国的此种命运有关。
意识形态对问题意识的屏蔽绝不仅仅存在于新左派,自由主义者对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问题的认识也深受意识形态的影响。
首先,除秦晖(卞悟)之外,几乎没有自由主义者明确地指出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并非完全对立,因此也几乎没有自由主义者从经济民主的角度来讨论国企的垄断和改革问题。众所周知,自由主义者一直明确地反对垄断国企。但是,他们居然没有将经济民主视角下的国企垄断问题作为抨击新左派和推销其政策主张的有力工具。对于这一现象,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意识形态阻碍了大多数自由主义者认识到经济民主议题其实具有丰富的内涵。
其次,经济民主涉及从组建独立工会、发挥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积极性、组建合作社、贯彻法团主义的原则等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部分和“全民分红”“自由社会主义”等具有激进色彩的部分。客观地说,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早已成为东亚的日韩和欧洲部分国家的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左派近年来倡导的激进的经济民主至少在理论上具有很高的价值。实际上,上述两种经济民主,特别是前一种经济民主至少和自由主义中的左翼具有妥协的余地。但是,近年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对上述两种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的经济民主议题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
在笔者看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有上述表现的原因有二。第一,他们的精英主义民主观和新左派的大众主义民主观的对立使得他们没有意愿诚恳地面对新左派倡导的经济民主议题。第二,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所信奉的“市场主义”主要以美国的实践为样板,在相当程度上是美国式“市场主义”。与德日不同,经济民主在美国经济中的地位并不突出。因此,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自然对经济民主缺乏兴趣。在这里,一个必须指出的问题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在整体上忽视了资本主义多样性问题。实际上,资本主义多样性一直是比较政治经济学领域的核心议题,相关研究已经成熟。在资本主义多样性论者看来,在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下,资本主义经济可以有不同的组织方式,美国经济的组织方式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最优解。至少在上世纪末之前,奉行自由主义原则的美国经济(liberal market economy)和强调制度的作用的、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协调型市场经济(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y)的效率在总体上并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资本主义多样性在劳资关系的制度结构上体现得最为突出。另外,即使在美国经济似乎开始走强的21世纪初期,美国经济的优势也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产业。不要忘记,这次美国经济危机的源头之一就是美国三大汽车企业的衰退,而这种衰退主要是由日本汽车企业的竞争造成的。
毫无疑问,自由主义的传播对于中国的发展已经产生了并正在发挥着重要影响,但是如何让自由主义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却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一直没有成功解决的问题。必须指出的是,在中国的阶级分化和社会矛盾已经发展到无法无视的程度的情况下,新左派提出的经济民主议题切实地回应了中国的社会现实。如果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无法对这样的议题作出有力的论证,那么自由主义的颓势有可能持续下去。
近年来,一些自由主义者在维护弱势团体的权利和伸张社会正义方面表现出了值得称道的道德勇气,但是一般公众对于自由主义仍然心存疑虑。比如,中国的公众当然会担心经过自由主义改造的国企是否会为特定阶层所把持以及为自由主义所主导的经济改革是否会进一步恶化已经非常严重的所得分配等问题。面对这种疑虑,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特别是其中的左翼自由主义者有责任作出更多的承诺。
总的来说,大众主义民主观与精英主义民主观的对立影响了左右两翼关于经济民主问题的基本认识,而国家主义和“市场主义”的对峙则进一步放大了左右两翼的分歧,并使中国的经济民主之争处于党同伐异、言不及义的状态。具体来说,“主义”之争让新左派没有认识到国企在当下的中国有可能演变为经济民主的阻碍力量,以及当下的中国企业推行经济民主会受到主流生产方式的极大制约等问题;类似的,“主义”之争也让自由主义者没有认识到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很可能与自由主义没有根本的冲突,而某些经济民主选项有可能推动经济发展。
“主义”对“问题”的上述屏蔽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民主议题成为了左右两翼共同的挡箭牌,尽管这面挡箭牌在两派手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对于新左派来说,自由主义者对经济民主议题的彻底否定使得他们有理由对自由主义者推崇的经济改革充耳不闻;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新左派的个别论述瑕疵以及自由主义者自身对于经济民主的狭隘解读使得他们可以对经济民主议题所蕴含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以及新左派关于理想政体的浪漫但并非毫无意义的想像视而不见。在这样的对阵之中,对于中国的未来来说或许最为危险的一种前景正在隐约浮现:新左派开始拥抱文化保守主义;而部分自由主义者也有走向极右翼的趋势。
经济民主是一个复杂甚至混乱的概念。但是,以下两个视角或许有助于澄清我们的认识。第一,平等是经济民主的逻辑出发点,而经济平等包括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平等、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平等以及劳动者阶层内部的平等。因此,基于平等原则的经济民主必然包含与上述三种经济平等相关的三种经济民主。第二,经济民主可以区分为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和具有激进色彩的经济民主。这里所说的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既包括韦伯夫妇在19世纪末倡导的产业民主,也包括德日等国在20世纪后半期所实践的、以宏观和微观法团主义为表现形式的经济民主。是否接受这种经济民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判断一个思想派别对于民主的真实态度的试金石。原因很简单:除了可能具有的经济价值之外,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也在不同的层面为劳动者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学习的机会,而这种学习的意义当然是重大的。至于具有激进色彩的经济民主,完全可以在推行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经济民主的同时,对其可行性进行研究甚至在局部进行试验。从以上立场出发,左右两翼不难找到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展开认真的讨论,而这样的讨论有可能使经济民主这一议题从左右两翼抵挡对方的批评的挡箭牌转变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本文为作者发表于《二十一世纪》2013年8月号的文章。北大政治学(微信号:PKURCCP)有删节,并为阅读方便删去所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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