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3月19日,由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北大政治学讲堂”第三期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207会议室举行。本期主题讲座的专题是“论早期国家”,由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长聘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增科主讲。中心助理教授、副主任孙明主持讲座,校内外1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主讲人简介
何增科,政治学博士、研究员、教授,政治学和党建双学科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长聘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增科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主要集中于:腐败与反腐败、政府创新与政治改革、社会治理与社会创新、国家治理与大国兴衰等。
讲座内容
何增科教授在本次讲座中用七个理论问题和三个案例分析全面呈现了他对于早期国家的最新研究成果。这七个理论问题分别是:什么是早期国家?为什么要研究早期国家?早期国家从何而来?早期国家如何形成?早期国家有什么特征?早期国家向何处去?为什么不同的早期国家命运迥异?三个案例分别是古埃及、古希腊罗马和古代中国。
何增科教授指出,“早期国家”(Early state)这个概念最早于1970年代由荷兰学者亨利·克赖森等提出。早期国家理论集中关注国家的形成及其早期发展问题,关注国家的早期形态及其演化问题。早期国家理论通过对国家的形成及其早期发展的研究,在国家起源理论和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早期国家是人类基本政治制度及其演变的逻辑起点,而早期国家的进化优势(“早熟”)会转化为政治体间的优势和支配性力量。因此,研究早期国家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塞维斯、弗里德、克里斯廷森等文化人类学家观点的梳理,何增科教授讲述了人类从原始社会向早期国家“一元多线多形态”的进化过程,并进一步介绍了早期国家形成的条件、动力机制和路径。何增科教授指出,不同的早期国家是在国家形成的普遍因素和特定衍生因素的不同结合状态下形成的,因而路径不尽相同,概括起来有四条,分别是管理型国家、压迫型国家、军事型国家和征服型国家。
在区分不同国家形成路径的基础上,何增科教授进一步展示了他依托芬纳《统治史》和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等文献提出的国家形态类型学框架。这一框架包含国家规模、政权结构、行政管理的组织方式和人事安排、国家结构(央地政权关系)、政权受法律和程序约束程度、政治领导人排除各种实际限制独占权力的程度、军政关系、政教关系、国家认同对象、居民与政权关系(国体)、国家体系、现代性的成长这12个维度,系统地、综合地呈现了社会科学关于国家形态问题的知识图景。
何增科教授着重指出,从上述类型学的第二到第六个维度来看,早期国家呈现两种不同的演进趋势,一是向专制主义、绝对主义国家演进,二是向民主、共和、分权制衡和法治国家演进。他认为,这两种走向成熟的国家各有优劣,前者长于行政管理的职业化和理性化,后者优势在于政治权力受约束、负责任。而无论是哪种国家,都面临着停滞、衰落甚至是崩溃的风险。早期国家规避风险、成功进化、提升地位的一个关键在于统治者的能动性,在于能否应时变革,主动调适。
基于上述理论讲授,何增科教授向在场师生介绍了他对古埃及、古希腊罗马、古代中国这三个早期国家重要案例,特别是三者兴衰原因与政治遗产的研究与解读。他指出,埃及王国的多次走向衰落的原因在于官僚天然的世袭化、贵族化趋势导致法老逐渐失去赏赐和任命的“缰绳”;古希腊罗马留下的公民身份与公民精神传统、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共和传统、地方自治传统、私法传统和军国主义传统对西方世界影响深远;中国从早期国家走向成熟国家的历程则创造出超大规模国家、文明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大一统”体制、以文驭武、宗教宽容等政治遗产。
何增科教授最后指出,公民国家常因扩张掠夺性对外战争的失败或终止而灭亡,臣民国家则更多因内部起义而灭亡,对早期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师生讨论
参加讲座的多位老师与何增科教授进行了学术探讨。俞可平教授提出了“中国早期国家的界限何在、帝国是否在早期国家阶段就已经存在”这两个问题,何增科教授对此进行了回答,同时指出不同的早期国家之间、成熟国家之间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研究国家形态类型学有助于我们了解差异、发现人类早期政治发展的后续影响。
徐湘林教授认同何增科教授从探索人类基本政治制度演变的角度来研究早期国家的做法,并建议他展开深入研究。在讲座最后的开放讨论环节,现场观众和学生也都积极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围绕本次讲座内容进行提问。何增科教授分别回答了两位博士研究生提出的问题。